湖南:拒绝学生欺凌,共建平安校园——长郡天心实验学校举行“拒绝学生欺凌,共创阳光校园”专题法治讲座
发表时间:2025-05-15 11:36:00 来源:未成年人网综合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学生法治意识,5月9日下午,本校特邀北京中伦文德(长沙)高级合伙人罗学民律师为七年级学生带来了“拒绝学生欺凌,共创阳光校园”专题法治讲座。罗律师通过真实案例剖析与法律知识普及,引导学生知法守法,共建平安校园。
什么是学生欺凌?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学生欺凌具体表现形式
1.身体欺凌,指的是推撞、拳打脚踢等,是最浅显最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2.语言欺凌,指的是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或传播消极谣言和闲话等。
3.财物欺凌,指使用暴力、威胁、要挟、恐吓强行抢走或索要金钱或物品。
罗律师用三个典型案列告诉同学们学生欺凌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后果,鼓励同学们勇敢地向学生欺凌说“不”。
预防欺凌,我们这样做!
勇敢发声,智慧自护
1.在遇到欺凌时,要勇敢坚定且明确地告诉欺凌者停止他们的行为。
2.在不怕的前提下与之抗争,但不能逞一时之勇,要及时向老师、家长、警察求助。
3.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对遭受欺凌的同学多加安慰,不煽动他人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
4.当看见别的同学遭受欺凌时,要及时向老师报告,不要视而不见,当冷漠的旁观者。
让校园成为最温暖的地方
学生欺凌可以防,方法掌握要适当。
求助老师来帮忙,自我保护有保障。
欺凌行为不可取,文明礼貌才更强。
家长学校是主角,法制教育很必要。
社会各界齐努力,平安校园你我创。
每一朵花都应向阳而生,每一个孩子都需被温柔以待。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家校携手,共同防范学生欺凌的发生。在此呼吁全体师生:不做暴力的施害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让我们共同努力,对学生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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