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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宣判大会开进中学校园震慑边缘学生(图)

www.kids21.cn 来源:沈阳晚报 2011-07-11 09:45:00 手机看新闻,欢迎登陆中国首个未成年人手机门户--呼啦圈 手机登陆:wap.kids21.cn
 抢劫中学生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犯罪嫌疑人在校园接受宣判

  下了警车,罪犯刘刚(化名)被押上一个特殊的审判台,台下有200多双目不转睛的眼睛,这些眼神天真炙热,让平时不可一世的刘刚不由得低下了头。近日,皇姑区法院进行了一场特别的宣判,曾经多次抢劫学生钱财的刘刚在12中学的校园接受宣判。

  震慑边缘学生

  10时整,刘刚被押入12中学校园,200多名同学在刘刚脚铐的金属撞击声中,渐渐安静了下来。皇姑区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段雷宣读了判决书。被告人刘刚因涉嫌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万元。这起案件的涉案人员除了刘刚以外,还有一男两女,但因为他们的年龄没有达到16周岁,所以不适用公开宣判。

  这次公开宣判除了打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外,还是要在学生中进行普法教育,“这种在学校门口抢劫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各个学校的一些边缘学生也有可能已经参与其中,这次公开宣判对这些人的震慑很大。”12中学的党支部书记张建华表示。

  发展校园内线

  据介绍,刘刚作案的手法很特别,他通过一些手段,将学校里经常出入游戏厅、旱冰场的一些边缘学生拉拢过来,组织成立了一个犯罪团伙。学生的任务是做他们的内线,负责将一些有用的情报传递给团伙的主要人员,比如谁放学自己回家、谁带的零花钱多等等。

  当信息都确认完毕后,几名团伙的主要人员就找机会对这些孩子实施抢劫,并按所得进行分赃。这些“内线”都未满14周岁,只能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无法进行刑事处罚。

  抢劫犯后悔了

  在皇姑区法院的庭审拘留室,记者采访了刘刚,他的态度比想像中的平和。刘刚表示,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要是知道劫小孩10块8块的也算犯罪,我绝对不会这样做的。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那几个小弟小妹,是我把他们带上了这条犯罪的道路,我怎么对得起他们的家人啊。”

  据了解,和刘刚一同犯案的几名青年,也都涉嫌抢劫罪。其中1995年出生的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行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叶某(女)和王某(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两年、罚金2万的刑罚。

  遭抢劫别反抗

  宣判大会结束后,第12中学的学生向法官进行了咨询,询问自己在遭遇抢劫时应该如何应对。

  段雷法官告诉孩子们,第一点是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当坏人将你控制起来后,向你要钱,并用小刀或武器对你进行威胁时,记住一定不要反抗,将钱或手机交给他们比较稳妥。因为一旦激怒抢劫者,有可能造成受伤甚至更加严重的后果。”

  另外,当遭遇抢劫之后,一定要向父母和公安机关反映这件事。“小孩由于应变能力差,有人会向家长或老师隐瞒事件,这样做,有可能增加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大家不用害怕,应该相信警察。今天,这场宣判就是个例子,坏人都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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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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