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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大家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社会合力

发表时间:2020-11-16 10:17:00    来源:未成年人网
  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从来都是以爱为本,或循循善诱,或言传身教,孩子犯错,能有多大的事儿呢?可是,最近几年突增的未成年人恶性伤害事件,让所有孩子家长都心惊胆战。“对未成年人的处罚是否太轻”的争论,也日渐增多。最近,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已过去一年,女孩家人还沉浸在悲痛中。女孩的哥哥从原来的开朗活泼变得沉默寡言,父母仍在继续上诉,失去亲人的痛苦吞噬着这个家庭的正常生活。而杀人者,当初差两个月满14岁的蔡某,按当时法律不负刑事责任,被收容教养3年。杀人而不受刑事处罚,这也是女孩家人一直难以释怀的原因。
  未成年人做出残忍行为的并非孤例。据报道,2013年重庆长寿区还发生10岁女孩在电梯摔打1岁婴儿,并使其从25楼坠落。其他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恶性事件,还有很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少年司法活动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而在这些具体事件中,侵害他人孩子的人没得到受害人家属所期望的惩罚,是很多受害人家属内心伤痛难以修复的重要原因。
  现实事件冲击着公众的感官情绪,前不久热播的《隐秘的角落》带给公众更多思考。该片改编自紫金陈的推理小说《坏小孩》,其中主角朱朝阳是智商极高的“学霸”,心思深不可测。原著作者没有隐晦朱朝阳的邪恶面,9岁的朱晶晶被他直接从少年宫6楼的窗户推下,在与另外两位同伙讨论后果时,他直接说:“到明年1月份我才14周岁,现在犯罪了也没事。”
  虚构作品和现实惨剧往往相似,都是故意杀人,都是13岁少年,死的都是年龄更小的女孩。蔡某的家庭回避媒体,没法探究他的家庭教育。小说中朱朝阳的原生家庭则是他变成冷漠凶手的根源。父母离异,父亲偏爱第二任妻子所生之女朱晶晶,朱朝阳不仅感受不到父爱,还要承受低人一等的刺激;母亲带有欲望的爱让他窒息,爱的代价就是他的“好成绩”,甚至把他当成和父亲抗衡的“工具人”。在这样一个感受不到爱的家庭里,高智商的朱朝阳变成了“冷血凶手”。
  朱朝阳虽未经历过被暴力,但现实中很多有暴力行为的孩子,也曾是暴力的受害者。据相关机构收集的数据发现,60%左右的犯罪少年都有过被害经历。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席小华,带领团队研究“少年牢霸”,认为通过了解一个孩子受害后,怎样与周围人沟通、互动,又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并了解这些孩子真正的需求,以期对犯罪青少年的服务提前,使社会工作者可以对受害青少年提供有科学依据的服务,把犯罪“苗头”提前掐断。?
  如果能够了解他们犯错原因,形成社会合力提前干预,就能减少未成年犯罪数量。正如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里,杀人犯李晓明妈妈所讲:“最大的折磨和悲哀,都比不上自己变成杀人犯的妈妈。”
  一个失足少年,他的家人也面临毁灭的痛苦;而对被害人家庭,社会也应给予持续关注和保护,维护家属权益,提供心理辅导,即是说,未成年人施害方与受害方家庭,都应该得到社会的救助与帮扶。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一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收到137500多条意见,基本都集中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建议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我们期待对未成年人的帮扶与救助,有更多的社会力量介入,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能得到持续、更切实的改善。(田芳《品格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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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肇恒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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